一 归档文件的范围
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公开的本级关需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2、上级机关颁发的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上级机关领导人来本地区、本单位视察、检查本单位工作时的指示、批示、讲话、题词、声像材料等;
4、上级机关转批本单位的请示、报告;
5、上级机关和各新闻媒体刊载、播放的有关本单位建设、工作方面的文章、消息、报道等;
6、上级机关对本单位领导人的职务任免、奖惩、表彰等材料;
7、上级机关授予本单位、个人的各种荣誉的通报、奖状、奖旗、证书等;
8、其它与本单位组织机构、建设、工作有关的材料。
(二)本单位的文件材料
1、本单位党支部召开会议的记录、记要和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表册等;
2、本单位所长会议、所务会议、职工会议、政治业务学习记录、纪要;
3、本单位制发的各种正式文件、函件;
4、本单位各股室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5、本单位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6、本单位调查处理的案件材料,办理领导指示、批示以及处理来访、投诉形成的材料;
7、本单位汇总的统计报表和材料;
8、本单位编印的各种宣传资料、简报、材料等;
9、本单位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形成的文件材料,党、团费收缴材料;
10、本单位机构设置、更改名称、启用印章、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11、本单位办理的干部、党员的工资、行政、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等材料;
12、本单位任免内部管理干部的文件材料;
13、本单位年度计划、精神文明、综治、普法、保密、爱卫、消防、安全、计划生育、档案等综合性及单位业
务工作的文件材料;
14、本单位制定的工作制度、管理方案、措施等材料;
15、本单位及汇总的职工、党员名册、各种报表等材料;
16、本单位会计形成的财务报表、凭证、帐簿等文件材料;
17、本单位的组织沿革、大事记、年鉴,反映本单位重要活动的声像材料等;
18、本单位基建工程中形成的成套材料(永久保存);
19.本单位购置设备、财产、物资、档案的凭证、清册和交接资料;
20、本单位与外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备忘录等文件材料。
21、其它与本单位业务工作有关的文件材料。
(三)其他单位和非隶属机关的文件材料
1、其他单位和非隶属机关制发的非本单位业务但需要执行的规定性文件;
2、有关业务机关对本单位工作检查形成的文件材料;
3、其他单位和非隶属机关与本单位联系、协商工作的重要往来文件材料;
4、其他单位报送的综合性统计资料。
二 不归档文件材料的范围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普发供参阅,不办理的文件材料;
2、上级机关发来供参考的抄件。
(二)本单位的文件材料
1、重份文件和复印文件(有重要批语的除外);
2、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
3、未经签发的文电草稿,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铅印文件的各次校对稿;
4、无特殊保存价值的询问、建议、来信等文件材料;
5、本单位领导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单位工作无关的文件材料;
6、为参考目的从各方面收集的文件材料。
(三)其他单位和非隶属机关的文件材料
1、参加其它主管业务部们召开会议带回的不虚贯彻执行和无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2、其他单位和非隶属机关抄送本单位不虚办理的文件和送来参阅的信息、简报、动态等材料;
3、外单位送来征求意见的未定稿(本单位提了重要意见的除外)。